节假日期间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安全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0-06-11 责任编辑:admin
长大发〔2008〕39号
为做好节假日期间在校外国专家及留学生的安全工作,保障外国专家及留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1.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负责学校外国专家及留学生的安全工作,会同保卫处、后勤处检查并督促外国专家及留学生生活设施、住宅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节假日期间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来抓。
2.为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切实消除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在人身、财产、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节假日期间,对外出旅游、回国探亲的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做好安全事项方面的提示,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4.外国专家及留学生离校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安排专人提醒、督促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关闭室内总电闸、煤气阀门、自来水总闸以及其他需要关闭的设施,锁(关)好门窗。
5.要督促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在离校前清理冰箱及室内的易腐食品,以防食物腐烂引发疾病。
6.校内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外国专家及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一旦出现涉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反应并逐级上报,以便协调处理。
(2008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