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学院与韩国白石大学的交流协议,两校每年互派交流生数名,交流期限1年。双方给予对方学校交流生免学费的待遇。2011年,双方派出了第一批交流学生。今年我校拟派出第九批交流学生赴韩国白石大学学习,现将赴韩交流生的选拔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派目的
1.进一步促进两校的交流与合作;
2.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学生沟通、协调及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选派对象和数量
1.选派对象:长沙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2.选派人数:6名。
三、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持有韩语等级考试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4.真诚友善,好学上进,独立自律;
5.有一定经济支付能力。
四、申请材料
1.本人需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家长同意函(附件2);
(3)成绩单(需教务处出具原件);
(4)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韩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具备)。
2.出具经济支付能力的相关证明(签证用):长沙地区学生需提供父母银行账户流水证明,余额不限;非长沙地区学生需同时提供父母和本人银行账户流水证明,余额不限。(可在考查结果入围后1周内提交)。
五、选拔方式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24日截止。
七、在韩期间学费和生活费
1.学生在韩学习期间,白石大学免除长沙学院交流生学费;
2.学生在韩学习期间,除去学费的其它一切费用由交流生自己负担;
3.学生需自行办理在韩期间的医疗保险;
4.学生在韩学习期间须缴纳长沙学院学费。
八、课程、学分计算以及学分认定
1.长沙学院交流学生在韩学习期间,须完成白石大学所规定的课程;
2.学期结束后,学生在韩国白石大学参加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由白石大学颁发成绩合格证书。长沙学院将按照《长沙学院国际交流生学分互认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交流生转换交流期间获得的学分;
3.交流期间,交流生如果成绩不及格,回国后在长沙学院获得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如不及格,参照长沙学院教务处的相关规定处理。
九、报名联系方式
长沙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办公楼4017办公室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261578
Email:cdgjjlc@163. com
附件1:长沙学院赴韩国白石大学交流学生申请表
附件2:家长同意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