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4] 7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统筹组织此项目申报。我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二、请各单位根据本校教学科研的需要,按照《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于4月16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办公楼4018),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请以邮件形式发至cdgjjlc@163.com,联系人:戴小玲,联系电话:0731—84261372)。
三、为进一步发挥高端引智效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共享,从2014年起,湖南省教育厅将实施“名师巡讲”计划。申报“海外名师”项目的单位,每项“海外名师”项目需至少与二所设有同类专业的高校开展结对计划,互派“海外名师”到对方学校讲学、研讨。
四、承担了2013—2014年度“海外名师”项目的单位请在申报新项目的同时填报《2013—2014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实施情况表》,并随同新项目材料一并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届时,湖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6月10日前未能结项的取消新项目评审资格。
附件: 1. 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指南
2. 2014—2015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3. 2013—2014学年度湖南省“海外名师”项目实施情况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刘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