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沙学院与韩国白石大学2016年度学生

发布时间:2016-05-31 

    根据长沙学院与韩国白石大学的交流协议,两校每年互派交流生数名,交流期限1年。双方给予对方学校交流生免学费的待遇。2011年,双方派出了第一批交流学生。今年我校拟派出第六批交流学生赴韩国白石大学学习,现将赴韩交流生的选拔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派目的
  1。 进一步促进两校的交流与合作;
  2。 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学生沟通、协调及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 选派对象和数量
  1。选派对象:长沙学院全日制本科1415级在校学生,专业不限;
  2。选派人数:6名。
 三、选派条件
  1。 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 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 有一定基础的韩语水平能力;
  4。 真诚友善,好学上进,独立自律;
  5。 有一定经济支付能力。
 四、选拔方式
  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赴韩国白石大学交流的学生,本人需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详细填写好的申请表(附件一),并附上:1、英语和韩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具备),2、在校期间所有成绩单;
  2。 出具经济支付能力的相关证明(签证用):长沙地区学生需提供父母银行账户流水证明,余额不限;非长沙地区学生需同时提供父母和本人银行账户流水证明,余额不限。(可在考查结果入围后1周内提交);
  3。 考查:笔试、面试。考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0日上午9点 至 6月3日下午4点截止(需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六、在韩期间学费和生活费
  1。 在韩学习期间,白石大学免除长沙学院交流生学费;
  2。 在韩学习期间,除去学费的其它一切费用由交流生自己负担(具体费用附后);
  3。  长沙学院学生需自行办理在韩期间的医疗保险。
 七、课程、学分计算以及学分认定
  1。 长沙学院交流学生在韩学习期间,须完成白石大学所规定的课程;
  2。 学期结束后,学生在韩国白石大学参加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由白石大学颁发成绩合格证书。长沙学院将按照《长沙学院国际交流生学分互认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交流生转换交流期间获得的学分。
  3。 交流期间,交流生如果成绩不及格,回国后在长沙学院获得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如不及格,参照长沙学院教务处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报名联系方式
  长沙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办公楼4018办公室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人: 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261372
  Email:cdgjjlc@163。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5月27日
  附:由白石大学提供的在韩期间学生需负担费用明细如下:
  住宿费:600000韩币/期
  书费:60000-100000韩币/期
  保险费:150000-200000韩币
  体检费:6500韩币
  外国人登陆证申请费:30000韩币
  (其它费用如伙食费、车旅费等根据学生消费能力和实际情况自行承担)

    附件一:长沙学院赴韩国白石大学2016年度学生交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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