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派目的
1. 促进长沙学院与海外友好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开拓学生国际的视野,为学生提高外语水平、丰富语言经验、零距离接触和了解外国文化提供良好的环境;培养学生沟通、协调和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 交流生须知
1. 每学期必须修满对方学校规定的学分。
2. 交流学生在国外交流学校取得的学分,长沙学院予以承认。交流学生回国后将成绩证书交予长沙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教务处根据《长沙学院国际交流生学分互认管理的暂行规定》对交流生的成绩进行学分转换。
3. 如成绩未合格者需进行补考,回国后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不及格,将参照学校教务处的相关细则处理。
4. 学期结束,学生可回国继续跟班学习;如果学业优秀者,且经济条件允许,可在海外继续学习直到完成本科学业,获得相关海外大学的毕业证书,也可以继续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攻读硕士学位。
三、选派对象
全日制在校所有学生,专业不限。
四、选派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母校,身心健康。
2. 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和沟通能力。
3. 真诚友善,好学上进,独立自律,有团队精神。
4. 家庭有经济支付能力。
五、费用
交流院校给我校学生提供相应优惠政策,费用根据不同项目变动,具体请咨询。
六、申请材料
1. 本人向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书面英文申请,内容包括: 申请原因、赴美学习计划、兴趣、特长等。
2. 出具家庭经济支付能力(银行存款)的证明。
七、申请时间:每年3月-5月申请秋季入学,每年9月-11月申请春季入学。
七、交流院校
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海外高校及入学要求请浏览长沙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子项目合作交流的合作办学板块。
八、项目咨询
日本交流生项目:聂老师 0731-84261372 一办公楼4002办公室
欧美交流生项目:易老师 0731-82231404 一办公楼4004办公室